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加强习水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习水县公安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加分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10名,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招聘岗位详见《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2月5日至2005年12月4日出生,出生日期含当日,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身高168CM及以上;
5.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含技校、职高、中专),但录用后须在第一个合同期(3年内)将学历提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矫正视力在4.8以上;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8.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4.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12.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3.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加分条件。
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同一事项多次获得表彰奖励的不重复加分,以最高级别奖励计入加分;加分在笔试后计入总成绩。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加2分。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1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在退役军人的基础上加2分;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表彰的在退役军人的基础上加3分。
3.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加1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考时将加分事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中。经复核并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加分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的,一律视为无加分项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4日9:00至2023年12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k.hnlsrc.cn/index.php)进行报名。报名时仔细阅读本简章后,按报名步骤确认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报名系统签署《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3.报名要求。
(1)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填报后不能改报;
(2)报名时,考生按照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加分印证资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
(3)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4)报考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或者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习水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
(5)本简章内时间界限界定均以2023年12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龄认定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依据。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9:00至12月9日17:00
审核人员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网上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3份《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留存,供现场资格复审、加分审查确认等环节使用。
(三)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于2023年12月4日9:00至12月10日17:00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报名成功者主动放弃或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后续任一招聘环节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调减或取消。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得调整报考其他岗位;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由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书面向习水县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习水县公安局政工室)申请改报,若符合改报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工作人员予以调整报考。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且本人无意愿改报其他岗位的,退还报名费。改报岗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7:00前。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人员,在2023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6日8:30分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zk.hnlsrc.cn/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妥善安排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多份备用,尽量不要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打印)。
五、考试
(一)总成绩计算。
考试按照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顺序进行,按以下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20%+加分+面试成绩×30%+体能成绩×50%
(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考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对象。网上报名成功且按时打印准考证的人员。
3.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政治理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内容。
4.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折算后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审查内容包括身高测量和资料审核。
身高测量由现场医务人员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身高测量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后续资料审核环节。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相关信息,查看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资格复审对象。按笔试成绩与加分(笔试×20%+加分)之和,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考生出现笔试(含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则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3.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书、其他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份;
(5)加分人员须提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考生本人征信证明“简约版”一份(须资格复审前3天内的)。
4.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身高在资格复审现场经医务人员测量后,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的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程序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退费;
(3)资格复审结束后,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岗位,该岗位取消;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习水县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习水县公安局政工室)反映。
(四)面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面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面试时间、地点。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折算后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未超过招考计划数不形成竞争的,其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的80%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能测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体能测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对象。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
3.体能测试内容。体能测试分为两项,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按达标计算,若4×10米往返跑未达标,则取消进入下一项体能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两次,取最高成绩;1000米跑单次测试确定成绩计分;
4.体能测试按相对应测试标准计分(附件4)。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折算后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体能测试成绩于测试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对考生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当场向在场的考官或监督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体检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一)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对象。
全部考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前8名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为体检对象;若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考生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事项。
1.体检由习水县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随机指定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统一组织,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4.若考生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本人可向习水县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可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工作原则上不更换医院,若需更换则应到上一级医院(地市级)进行。复检结果由复检监督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复检监督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习水县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且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查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有不得报考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结论为不合格。
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的考生,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一次。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为递补对象;若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为递补对象;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考生为递补对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的为递补对象。
八、公示
经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加分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习水县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习水县公安局)按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无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本次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习水县公安局)岗位调整和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三)聘用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为3个月,岗前培训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被正式聘用人员,凡报考时学历为高中同等学历的考生,须在3年内将学历提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学历的,不再予以续聘。
十、待遇及管理
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工资待遇按照习水县公安局现行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十一、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均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电话应24小时保持畅通,如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十二、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在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报考人员有异议或有举报的,均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三)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因未及时阅读在“习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招聘工作由习水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五)本招聘简章由习水县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习水县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2617309 0851—22525003
监督电话:0851—22617313 0851—22527441
习水县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附件1: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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