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审计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四川省审计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审查地点:四川省审计厅人事处(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楼13-17室)。
三、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准备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四)岗位要求的有效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厅负责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我厅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厅发给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四川省审计厅人事处028-8652246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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