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2023年下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已在长春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系统发布。按照工作安排,我局将于近期组织长春市公安局2023年下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凭身份证号、登录密码自行登录长春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
2023年11月4日早6:30开始进入考点,早7:00后禁止进入考点。
三、面试地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学院(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3278号,临河街西侧)。
四、参加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五、面试当天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二)本人笔试准考证(如丢失,请登录长春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系统打印)。
六、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严格按照面试通知的时间按时到达考点入闱封闭。面试当天7:00未入闱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需现场抽签确定面试组别,各组别考生面试顺序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
(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面试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期间,考生应遵守面试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做到“五不准”:不准着行业制服或明显标饰服装进入面试考场;不准在面试封闭管理期间使用手机、电子腕表、平板电脑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封闭场所的手机等电子产品须关闭闹钟后关机并由考务人员统一封存)及与面试有关的任何资料;不准未经允许擅离候考室;不准面试时讲出自己的姓名及有可能影响面试结果公平公正的其他信息;不准有其他影响面试公平公正或面试工作正常开展的言行。凡违反“五不准”之一的面试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五)面试时,考生应按照要求答题。面试结束后,考生到教学楼1楼用本人身份证当场打印面试成绩,同时领取本人手机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六)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各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组织考生进行体检,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春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在长春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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