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我校于2023年10月21日开展面试工作,定于2023年11月1日组织体检工作。现就招聘笔试、面试、总成绩等信息予以公示,并将体检、考察等工作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公示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规定,现对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有关规定比例计算方法核算的总成绩、岗位总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等成绩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请考生自行下载。
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缺考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人员确定后,我校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未入选者不再通知。考生务必保持本人手机通讯畅通,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1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于2023年11月1日上午10:00在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须知见附件3)。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附件2)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考生先行垫付,入职后报销。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时到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三、考察工作安排
按照招聘工作安排,体检、考察工作同时进行,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新疆科技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4),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根据本人目前户籍所在地选择打印内地籍或新疆籍考生政审表,由相关单位负责人核实本人及相关人员遵纪守法情况,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我校进行考察。考生务必于2023年11月6日19:00时前将经相关单位明确意见并签字盖章的《新疆科技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须为两份原件),提交新疆科技学院西校区行政楼党委组织部(人事处)202室。
附件:1. 新疆科技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名单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
3.体检须知
4.新疆科技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新疆科技学院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