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系统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人员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于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下午14:30—18:30,到甘肃省税务局张家园办公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家园56号)参加现场面试资格确认;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天7:30前到达考点。考生在上午8:00之前未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的,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
(三)面试地点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左家湾校区)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老校区)
乘车路线:市内乘22路、61路、74路公交车于甘肃警察学院车站下车。
(四)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察和体检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百分制)与面试成绩(百分制)6:4的比例确定。即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
(二)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3年11月7日进行,请进入体检考生于当天上午7:00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机关院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353号)集合,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近期一寸彩色照片。请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乘车路线:市内乘1路、56路、138路公交车在广场西口车站下车。
(四)考察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档案核查、查询社会信用、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岗位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面试前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提前做好出行准备。
(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事业招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如进入面试考生已构成回避,应主动放弃面试。在事业人员招聘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931-8733409(电话)
0931-891432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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