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知教育 辅警 招录信息 2023年甘肃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和城关辖区交警大队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人

2023年甘肃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和城关辖区交警大队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人

作者:莘知教育 发布时间:2023-10-13 10:51:38 阅读量:6475 字数: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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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和城关辖区交警大队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人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为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和城关辖区交警大队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招 聘 计 划

计划招聘60人。(详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和城关辖区交警大队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招 聘 条 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体型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红绿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三)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城关区户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2005年10月1日以前出生),城关分局招聘辅警身高不低于1.70米、城关辖区交警大队招聘辅警身高不低于1.75米,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五)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六)职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简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所规定的禁止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招 聘 程 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招考人员请关注“城关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甘肃省陇兴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兰州公安城关分局”公众号并加入QQ群1:716864551,QQ群2:133578011。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共7天)。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微信小程序搜索“陇兴HSSP系统”,或登录微信扫描“陇兴HSSP系统”二维码进入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报名、缴费、生成打印《准考证》等。

3.相关说明:考生查阅《人员岗位计划简表》,确定报考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本人所填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考生关注“陇兴HSSP系统”及短信提醒,招考方将根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进行缴费并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不予安排考试。

(三)缴纳费用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系统提示进行缴费,考务费150元/人(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

(四)笔试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

2.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3.相关说明:笔试为闭卷考试,委托社会教育机构出题、阅卷,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五)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若资格复审人员不到招聘人数的2倍,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增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时间、地点:关注QQ群内通知。

3.携带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时间、地点:关注QQ群内通知。

3.相关说明:面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七)体能测评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体测人员名单。

2.体测内容: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

3.体测要求: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跑只测评1次。

4.相关说明:体测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

首录体测三项合格考生数,如未达到招聘人数体检比例,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补录体测两项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

5.体测标准:

(八)体检

1.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体测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2.时间、地点:关注QQ群内通知。

3.体检费用:考生个人承担。

4.相关说明: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不进行复检。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测结果排名依次递补。

(九)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考察环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由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政治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依次进行递补。

(十)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进入聘用环节。

(十一)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与甘肃省陇兴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无在职工作承诺书》,安排到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和城关辖区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

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最低服务期限:普通辅警最低服务期限半年、专业技能辅警最低服务期2年,对于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的,主动辞职的需赔偿相关培训费用,并将此失信行为上报至甘肃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及公务员管理局。)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因考生自行参加培训等造成的有关问题和损失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本公告中未尽事宜和笔试、面试进程安排,将在QQ群1:716864551,QQ群2:133578011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

0931—8469443  徐经理(陇兴人力公司)

0931—5166086  薛警官(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

0931—5166388  王警官(城关辖区交警大队)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肃省陇兴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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