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过公共科目笔试,现将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予以公示(附件1),并将资格复审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期
2023年10月6日—10月13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1015室(401120)
电 话:023-60353674; QQ:1508854197
联 系 人:李老师
三、公示要求
1.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 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 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资格复审有关情况说明
1. 请进入面试人选于2023年10月10日-10月12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到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1015室参加资格复审。
2. 所需资料: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教育部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工资流水等相关资料;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须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签字并盖鲜章。
3.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公开遴选考生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4. 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http://yaojianju.cq.gov.cn/)。
附件:1.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pdf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doc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doc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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