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甘肃省公安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8名,其中交通管理局文职辅警8名、机场公安局勤务辅警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甘肃省户籍;
3.年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红绿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5.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6.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所规定的禁止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招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
(三)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委托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环节考务工作。
(一)发布公告
通过甘肃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甘肃公安微信公众号、西北人才网及其微信、微博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22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8:00—2023年10月11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简表,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点击“甘肃省公安厅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专栏—“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逐项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扫描件,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8:00。
3.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18:00。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三)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为90分钟。文职辅警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公安基础知识(20%)和公文写作(50%)。勤务辅警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公安基础知识(50%)。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3.考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西北人才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时将严格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并对应聘人员的辨色力和身高(勤务辅警岗位)进行筛查,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复审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人员须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为准。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采取核减招聘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1:3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聘计划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1:2,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对于无竞争性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应达到同一面试题本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勤务辅警岗位应聘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六)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勤务辅警岗位应聘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具体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内容:10米×4往返跑、1000米(800米)跑、纵跳摸高。
2.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七)总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者、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西北人才网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参加面试(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但未入围体检的考生,经本人自愿可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作为后备库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加入后备人员库,待岗位出现空缺时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后备库人员全部使用完毕后,启动新一轮招聘工作。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公安机关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北人才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证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与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由交通管理局、机场公安局分别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本次聘用辅警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主动离职的,由个人承担培训费和服装费。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通过西北人才网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刷新页面)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0931-8726331(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咨询电话:0931-5156693(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
监督电话:0931-5156806(甘肃省公安厅机关纪委)
咨询时间:9:00-12:00,14:3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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