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力量不足的实际问题,切实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限男性),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和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签订劳动服务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战斗员、通信员(有文字功底、熟悉使用办公软件)
招聘人数:6人
岗位设置:战斗员5名、通信员1名
三、岗位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消防执勤备战、灭火救援及社会救助等工作,履行消防队员作战职能。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从事过辅警三年以上或有过消防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优先条件
(一)黔西南州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且在职期间无违规违纪、体技能在“合格”以上的消防员,经体检合格后,免试录取;
(二)退役士兵或有过1年以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役人员优先录用。
六、不予招聘条件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
(九)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受行政、党内处分不满一年的,被除名或开除军籍的;曾因非正当原因退出消防救援队伍的;
(十)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
基于消防救援工作强度大、风险高的特殊要求,对不能适应24小时驻勤备战及已评定残疾等级、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工资1680元,试用期期满经考核正式录用后,月薪基本工资3500(含五险),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每月享受6天休息时间,按规定享受婚假、(陪)产假、年休假等假期。
八、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8月20日止,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含周末)
(二)报名地点:普安文笔大道消防救援站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普安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照片投递邮箱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相关学历、技能证书证明;
3.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九、聘用考核
按照: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录用体检——签订合同。
十、注意事项和要求
1.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联系方式:普安文笔大道消防救援站办公室。
3.电话:侯应举17684156119 陈美艳18275017220
十一、其他
1.聘用期间,若劳资双方存在争议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2.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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