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导向,根据《中共六盘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招收高校毕业生备案审核情况的批复》《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拔招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六盘水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运集团)决定2023年招收18名高校毕业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要求,各岗位所需人数、工作地点等情况(详见市交运集团2023年招收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内、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符合岗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业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收程序
(一)公开报名
1.信息发布
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六盘水人才网、市交运集团网站、微信“凉都好行”等公众平台公开发布招收公告。
2.报名方式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8月20日前,将本人近期白底电子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材料除电子照片外,其他材料以PDF版本)、2023年市交运集团招收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WORD版本)等资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市交运集团人力资源处:2056853736@qq.com办公邮箱(文件名命名为:姓名:XXXX--报考岗位序号:XXXX--报考岗位名称:XXXX)。
应聘人员不按上述规定提供报名申请材料或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收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或减少相应岗位招收计划数,并对取消或减少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示。岗位招收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提出改报申请,可以给予改报岗位。岗位招考录用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
(二)资格初审
由市交运集团人力资源处对报名人员所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交费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考试费用100元/人,由报考人员承担。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市交运集团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考试费用汇入市交运集团财务账户(注明:姓名、考试费;并将银行回单发送至报名邮箱)。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行
银行账户:52001633636052526581
(四)笔试
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能力等。考试范围:参照公务员录用笔试测试范围,结合市交运集团行业特点及经营范围等进行综合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谈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按各岗位招收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市交运集团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谈,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谈、在面谈过程中放弃报考岗位的情形,则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和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能、举止仪表和道德素养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根据岗位录用人数,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形,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从体检环节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招收审批
1.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市交运集团在招录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招收的,取消招收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从体检环节进行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收,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收。
2.招收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市国资委办理招收审批手续。
(十)签订劳动合同
市交运集团与招收考生签订劳动合同,被招收人员在市交运集团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三、薪酬福利
按市交运集团的规定执行薪酬福利待遇。
四、其他
本《公告》由市交运集团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傲、于冬芝、吴紫霞
联系电话:0858—868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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