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兰州新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兰州新区2023年拟公开引进教育人才42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引进方式及计划
采取校园招聘和公开选招方式引进各类教育人才428名(详见附件),校园招聘与公开选招同步进行。
三、引进对象
(一)校园招聘。重点面向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内重点师范院校及“双一流”院校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3届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
(二)公开选招。主要面向有意愿且符合引进条件的在岗在编优秀教师及应往届毕业生。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4.持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从事语文教学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学科须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5.引进人才所学专业与报考的学科岗位须一致,公开选招的市级及以上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园丁奖等相关荣誉称号,专业不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校园招聘。须为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无补考记录的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公开选招。面向社会公开选招有意愿且符合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须满足以下条件:
高层次人才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园丁奖等相关荣誉称号,或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育家型教师、卓越教师、特级教师、名师、名班主任、省园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学能手、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或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不含基层有效),或具有6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须有学科循环教学或毕业班教学经历)且近5年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育规划课题1项或市级规划课题2项。
急需紧缺人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或“双一流”院校、18所省部共建师范院校、省内师范专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或选招学科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选招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在读的非当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未满及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程序
(一)校园招聘
1.时间、地点。省内校园招聘地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拟定于2023年3月15日至3月18日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及面试工作。另拟于3月中旬赴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院校进行现场校园招聘,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就业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2.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兰州新区2023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校园招聘)报名表、学籍成绩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现场告知。校园招聘不符合条件者,如符合新区公开选招条件的亦可参加。
3.面试及人选确定。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答辩+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根据抽签顺序备课,备课时间为15分钟。试讲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每人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校园招聘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由招聘面试考官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录人选,体检合格后签订三方协议。
(二)公开选招
1.报名。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11日8:30至2023年3月24日18:00登录智考中国考试报名系统(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225),按照提示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申请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网上报名平台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业务。报名前,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选招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每个报考人员只可填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2023年3月12日8:30至2023年3月26日18:00对线上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期间,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3.笔试。高层次人才、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研究生无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人员根据线上报名人数确定是否增加此环节。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及各类获奖证书。
(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提交资料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5.面试。面试根据选招计划,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选招计划或合并选招岗位,直至达到开考比例;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75分及以上人员进行面试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选招计划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组织笔试,选聘教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根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选招计划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6.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文件执行(在公开选招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体检结果。选招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7.政审。体检合格的选聘教师填写《兰州新区新聘用人员考察政审表》,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选调教师无此环节。
若出现放弃体检、体检(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影响选招计划的情形,是否递补由选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8.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兰州新区人才网(https://www.lzxq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手续办理。公示期满,无影响办理调动(聘用)相关情形的,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六、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招聘的公费师范生及引进的在编在岗教师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兰州新区工资福利、评先选优、职称评聘、购房优惠等方面政策;其他选招人员与在编教师实行“同工同酬”,在工资福利、评先选优、职称评聘、购房优惠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根据《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办法》,引进的获有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的人才且符合A、B类认定范围的人才,按照相应层次予以认定;引进的正高级职称教师,按照C类人才予以认定;引进的副高级职称教师,按照D类人才予以认定。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兰州新区促进人才聚集奖励扶持办法》的,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同时,应届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期限6年,其他人员在新区最低服务期限5年。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未满服务年限调离或辞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选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后续各环节工作将视工作进度统筹安排。请及时关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兰州新区人才网(https://www.lzxqrc.com/)有关公告,期间请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不到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如选招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选招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3.拟引进人才须于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校园招聘已签约人员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实行诚信考试。选招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资格;在面试及后续环节有放弃行为的,录入兰州新区教师选招考试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兰州新区教师选招考试。
5.本次人才引进涉及到的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
6.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新区纪工委监工委监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7.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8.本公告由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258875
监督电话:0931—12388(转3)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8:00)
兰州新区组织部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