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知教育 公务员 招录信息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395人)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395人)

作者:莘知教育 发布时间:2023-01-03 15:10:45 阅读量:3516 字数: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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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凉山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3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sz.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发布,后续工作安排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一、招考对象、招录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三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三是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3年1月4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市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计算: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二)招录范围

招录范围中的“四川省”“凉山州”或“木里县”是指:截止2023年1月4日,户籍为四川省、凉山州或木里县,或者生源地(参加高考前考生户籍地)为四川省、凉山州或木里县。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招录职位及名额,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凉山州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人员,由县(市)委组织部提供必要服务。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机关(州级招考单位、县<市>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4日至1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1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月1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昌市正义路109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834-2194699)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凉山州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月21日至2月25日14:3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1.笔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彝语文》(要求加试的职位),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1)不加试彝语文的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笔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加试彝语文的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2.5% +《申论》成绩×22.5% +《彝语文》×15% +笔试加分(笔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西昌市,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同时符合第(1)、(2)项加分条件的可累加。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采取正反双面方式将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等信息复印到一张A4纸上),送交各招录机关(州级招考单位、所报考的县<市>委组织部)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4月4日前,考生可登陆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点对点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等。

(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凉山州委组织部组织,各招录机关具体负责。在4月上旬,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前提交。

4.正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20日至23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彝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招录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凉山州公招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生可登陆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对点查询本人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是否进入体检等。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凉山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在省、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出现的缺额,待考察结束后一并递补。

(二)考察

凉山州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由各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于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甄别、准确认定其基层工作经历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凉山州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凉山州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招录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顺序。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州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联系方式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

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34-386518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监督电话:中共凉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凉山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34-3866401

2.报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凉山州委组织部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3.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职位要求取得“某方面”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

(2)“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且填到至今,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 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4.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凉山州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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