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忠县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公布,并将资格复审通知如下:
1.面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9月3日(具体时间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公告(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08/t20220809_10988601.html)中岗位要求的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8月31日(9:00—12:00,14:00—18:00);若因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复审时间发生变化,将在本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4.资格复审地点: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10号)二楼会议室。
5.参加面试考生缴纳考试费50元。
6.资格复审需要的材料:
(1)《忠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附件2中临床岗1“属地化医学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相关材料;
(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7.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23—54454088。
附件: 1.忠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2.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3忠县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附件3请下载后浏览)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
附件1:
忠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应聘单位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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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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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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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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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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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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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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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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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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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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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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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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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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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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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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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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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经 历 |
(自大学开始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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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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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
(填写毕业后实际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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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工作内容及主要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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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人已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疫情防控须知》,知悉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承诺诚信应聘并对《资格复审表》信息真实性负责。
应聘人员签字:
附件2:
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目前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规定和要求,为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顺利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发布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1.考生在考前7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考前7天在渝且不离渝,考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考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处理。
2.资格复审和面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考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注:考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指从核酸检测机构出具核酸检测报告起至考生进入考点前24小时以内(非报告打印时间)。
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3.资格复审和面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健康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纸质准考证和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件均可),并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建议使用微信“防疫健康码”可直接显示两码一报告)。
4.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资格复审和面试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2)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3)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4)既往感染出院(舱)后复阳人员核酸CT值<35,经医务人员判定为有风险的人员。
(5)资格复审和面试前7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资格复审和面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6)资格复审和面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海南、西藏、新疆、陕西、四川、青海、江西、云南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7)资格复审和面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低风险区旅居史,抵渝后未完成“3天2检”的人员。
(8)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考生(红码、黄码、弹窗等)。
(9)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
(10)考生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5.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2)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3)考生在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建议全程(除面试室答题环节外)佩戴口罩。
6.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23-54246481、023—5445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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