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知教育 教师招聘 资格复审 关于公布重庆市渝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安排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通知

关于公布重庆市渝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安排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通知

作者:莘知教育 发布时间:2022-06-07 17:32:41 阅读量:11128 字数: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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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规定和要求,为保证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渝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现场资格审查安排

1.时间:2022年6月11日(星期六)

2.地点:渝北区数据谷中学(地图搜索:重庆市渝北区数据谷中学校南门)。

3.具体审查安排:6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其他要求

1. 《现场资格审查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2。请考生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 考生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审查的,需持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和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和联系电话、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并附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被委托人还须严格按照附件2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核酸检测等相关准备方可进入现场。

3. 未在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于2022年6月7日至6月13日登录原报名系统打印。

4. 面试时间、地点将于6月14日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专栏另行通知。

5. 建议考生近期不离渝、不得与有境外旅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附件:1.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2.现场资格审查疫情防控须知

               渝北区教委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7日

 

附件1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考生系教育学类专业未明确学科方向的,须提供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成绩或学校学科事项说明。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工作经历事项原件一份;

6.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需工作单位在复印件注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证明(须有社保部门印章,工作单位和参保单位需一致,属派遣员工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银行工资流水(需加盖银行、工资发放单位印章);

7.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疫情防控须知

(一)在资格审查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市外考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手机APP完成注册),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资格审查前14天内不得离开本地、不得与有境外旅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二)14天内在渝考生须持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检测<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资格审查。

(三)14天内从市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渝(返渝)的考生,须提供现场资格审查前3天内2次(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且2次采样均须在重庆市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注: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资格审查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资格审查。

(四)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点时,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并出示“渝康码”(市外“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两码一报告”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能进入)。同时,还要扫“场所码”,市外来渝(返渝)人员还要增扫“社区报告二维码”(来渝已扫“社区报告二维码”不再重复扫码),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方可进场参加资格审查。

(五)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2)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3)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4)资格审查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且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5)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资格审查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非绿码)的考生。

(7)资格审查当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8)进入资格审查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资格审查,并视同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生在资格审查前14天及资格审查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七)上述防疫要求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政策动态调整。区教委应结合实际情况,提前向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告知防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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