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的招聘范围
合川区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以及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合川区行政区域内的到村挂职农村本土人才(简称在村挂职本土人才)。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不含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但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工作的;现未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三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审核认定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月9日止,申请审核认定电话:023-42756176。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考基层建设1、2、3岗位(附件1序号36、37、38)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1.现场报名(仅用于基层建设1、2、3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9:00-18:00
报名地点: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合川区江城大道236号)5楼514室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人/科进行考务费缴费,确认参考。
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
2.网上报名(仅用于除基层建设1、2、3以外的其余岗位)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1月10日9:00时至1月14日18:00时期间,登录http://61.186.167.227/hcgz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15-30kb)。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月15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人/科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考生,于2022年1月20日9:00起登录http://61.186.167.227/hcgz/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 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类型分为A、B两类,详见附件1。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A类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B类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员弃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其中现场报名的人员不需参加资格复审)开展,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通过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公示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附件3),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合川区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通过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公告。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实绩考察
报考基层建设2、3岗位(附件1序号37、38)进入实绩考察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实施考察。在量化考察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面试成绩×50%;
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面试成绩×35%+考察成绩×15%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 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基层建设1、2、3岗位(附件1序号36、37、38)的具体招聘单位于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
体检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由招聘方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经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合川区服务5年以上,其中基层建设1、2、3岗位(附件1序号36、37、38)同时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3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3年内不得报考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简章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756176(合川区人力社保局);网络技术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75617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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