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2021-2023年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渝人社〔2021〕303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临床技能水平,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基层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9人。其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人,属地化医学生(重庆生源地、户籍或川渝两地高校毕业的国家统招相关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6人,属地化招聘人员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巫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的领导干部的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简章发布之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之前”“之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所涉及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为准,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及时公告。参加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考核等环节的报考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在招聘期内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在2022年1月3日09:00-1月7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47.108.220.243:10954/index.php?zsdwid=1),按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
(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不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只审核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招聘方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后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2年1月8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保存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实施调剂的,将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取消的招聘岗位、拟调剂的招聘岗位及拟调剂人员名单。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根据本次招聘报名情况,通过报名系统和“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笔试岗位及笔试时间,请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22年1月13日9:00起至1月15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4: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4:1的,不进行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考核。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卫生类);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
笔试时间暂定在2022年1月15日。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阅卷结束后,执行以下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员弃考,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进行公示。
按规定不组织笔试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结合用人需求、应聘人员专业分布等情况,研究是否递减招聘名额。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进行公布。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填写《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2),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附件4),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开展笔试的岗位,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县人力社保局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两轮。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应聘人员属本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时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卫生健康委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查拟聘人员提供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对考察不合格人员,组织考察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由县人力社保局决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社保网(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备案。备案后,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县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具体违约责任。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四)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51811103、 023—5152045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面授课程 网络课程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