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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及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公告

作者:莘知教育 发布时间:2021-11-12 16:09:22 阅读量:1618 字数: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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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及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公告
 
日期:2021-11-12 15:21:21  来源:清镇市人社局  作者:清镇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次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位考生:

经清镇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拟定于2021年11月27日组织开展笔试工作,现将笔试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要求

1.原打印的《准考证》仍然有效,可以不再重新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于2021年11月15日上午9:00至11月27日上午9:00登录“清镇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qzpta6.chinasyks.org.cn/cn_gyqzsydw/index.html#/index”在线打印准考证。

2.原“考试前90分钟接受入场检测”的要求变更为“考试前100分钟接受入场检测”。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后果自负。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内容,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做好笔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疫情防控要求

1.2021年9月30日清镇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清镇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考证打印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公告》中涉及疫情防控的要求、《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一版)》及《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暂停使用,以《清镇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1)及《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详见附件2)要求为准,请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清镇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参加考试。

2.原《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取消,考生需重新下载打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详见附件3),签字加盖手印后于考试当日疫情检测时上交。

3.鉴于当前疫情适时变化,如遇上级疫情防控有新要求时,按新要求执行。请广大考生适时关注疫情变化和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

4.贵州省最新新冠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可登陆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查询。

附件1:清镇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2: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

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清镇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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