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全面实施“人才特区”建设,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和学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校概况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成立于1983年4月,是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的中央在渝事业单位。学校是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校”、教育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试点院校”、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甲级优秀学校”、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现有江北校区、江津校区,新校区成功入驻重庆两江新区航天航空产业园,共占地近1000亩,在校学生13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学校设有航空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智能信息工程学院、财经商贸学院、航空与旅游管理学院、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士官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无人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软件技术、会计电算化、学前教育、园林工程技术等37个专业。
学校上下同心、围绕“一个目标、双区、双高、六大工程”的“1226”战略发展目标,全面打造与学校提档升级相适应的各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央企办学优势,围绕航天航空产业、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与航天航空产业、国防部队和重庆地方企业深度融合,把学校全面建成办学理念先进、体制机制完善、培养质量优越、服务能力强劲、航天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本科院校。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综合考核原则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导员共18名,岗位需求请查看附件1(《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廉洁奉公,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工学结合。
2.已经获得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学位(境外留学人员和赴港澳台陆生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并符合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本次招聘未完成计划的岗位,将在2022年春季再次面向应、往届毕业生招聘。
3.专业知识基础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素质和技能。年龄原则上35周岁及以下;其中,博士、副高职称人员原则上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4.自愿服从学院工作安排和调整。
5.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学习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此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24时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电子简历发送至邮箱cqepchr@163.com;邮件主题和电子简历均按“姓名-学位-专业-求职部门-岗位”命名。
3.所需材料:
应聘者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1)《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附件3);
(3)各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往届生提供所有类别的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认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岗位有要求者);
(6)科研学术相关材料、其他证书、获奖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7)个人简历(里面附证件照、生活照)。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档,待进入复试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初选
学校人力资源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日5个工作日后在学校官网公告查看初审结果,初选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
(三)复试
1.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初选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专业技能测试
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具体用人部门对教学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包括:
专职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或技能测试方式,试讲内容请查看《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试讲内容要求》(附件4);
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4.心理测试,通过复试者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取现场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参加复试人员应按照人力资源处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按时前往参加考核。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学校官网,各项考核结果会在复试各个环节完成后一周内通过学校官网发布。
(四)体检
通过复试者按要求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核
考核坚持“凡进必审”,学校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政审,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六)聘用
双方就使用方式、薪酬标准、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等协商一致后,完善聘用手续,学校为优秀人员建立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保险体系。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邮政编码:400021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尹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67607113
电子邮箱:cqepchr@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cqepc.cn/index.html
本简章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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