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知教育 事业单位 招录信息 2021重庆江北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6人简章

2021重庆江北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6人简章

作者:莘知教育 发布时间:2021-06-02 10:40:30 阅读量:1433 字数: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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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重庆江北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6人简章,本文由重庆事业单位遴选网整理,本次遴选人数6人,报名时间为4月16日9:00至4月19日9:00,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以下为本次招聘内容详情: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6名,具体遴选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一)遴选范围

江北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外重庆市各级各类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以及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4.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5.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规定,须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岗位类别及等级的聘任条件。其中,涉及转岗聘用的,报考本次管理9级招聘岗位的,应满足现聘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报考本次管理8级招聘岗位的,应满足现聘在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遴选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等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4月16日9:00至4月19日9:00期间,登录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遴选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jpg格式,大小在10-30K之间)。区人力社保局和遴选单位将在后续资格审查环节对提交资料进行核实,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成功与否。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报名不成功的,可在2021年4月20日9: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确认报名成功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经确认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2021年4月21日9: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因遴选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者,由考试主管部门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4.打印准考证。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1年5月6日9:00起至5月9日12:00登录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综合面试项目为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江北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本次遴选所有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5月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管理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本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5月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本次公开遴选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遴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面试人选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通过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示。

面试项目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体检人选按照拟遴选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选派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适岗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

考察组应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遴选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处于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遴选对象范围。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在体检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在面试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遴选岗位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遴选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遴选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遴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775731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江北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现场资格审查表

6.疫情防控告知书

原标题:江北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cqjb.gov.cn/zwxx_190/bmjz/202104/t20210412_9145833.html


附件下载:

江北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2)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5)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4)

现场资格审查表

疫情防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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