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四川攀枝花西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本文由四川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整理,本次招聘人数15人,报名时间为3月25日、4月10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以下为本次招聘内容详情: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贯彻落实〈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攀组通〔2019〕18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引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西区2021年区属事业单位春季赴高校引才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需提供佐证材料;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报名,需提供佐证材料。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为方便考生报名,攀枝花市西区区委、区政府将选派工作人员组成“攀枝花市西区2021年区属事业单位春季赴高校引才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到高校进行现场报名考核。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根据公告的时间、地点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过时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昆明理工大学
时间:2021年3月25日
地点: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
(2)西北大学
时间:2021年4月10日
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
3.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登录: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攀枝花市西区2021年区属事业单位春季赴高校引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携带:(1)《报名信息表》1份(需张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本人学生证、学校(院)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或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4)其他证件(如英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到高校现场报名。
注:如在昆明理工大学招聘报名点已招满的职位,西北大学招聘报名点不再进行招聘,如本次招聘后有剩余职位,则纳入2021年攀枝花市西区区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范围。
(二)资格审查
“考核小组”按照公告的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考核小组”组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由“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时间、方式和内容由“考核小组”现场通知。经考核合格并达成意向的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报经攀枝花市西区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报经攀枝花市西区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六)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攀枝花市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并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西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在西区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区外其他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0812-5503272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12-6671338
附件:
1:攀枝花市西区2021年区属事业单位春季赴高校引才岗位情况表.xls
2: 攀枝花市西区2021年区属事业单位春季赴高校引才报名信息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7日
原标题:关于攀枝花市西区2021年春季区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xrc.com.cn/Article/Content/0ddf75eb-059c-497e-ab72-de76a9ca20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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