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丹砂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10人社区工作者公告,本文由贵州事业单位招聘网整理,本文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0人,报名时间为3月6日至3月12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以下为本次招聘内容详情:
为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建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不断提升我街道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城市社区治理各项工作高效开展。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名额为10名(男、女不限),其中:洪渡社区7名,杨村社区3 名,由丹砂街道办事处统一招考后进行岗位分配。身份属于编制外劳动合同制人员,临时聘用,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2.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水平。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城市社区工作基本政策,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居民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3.具有良好的履职身体条件和服务精神。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5日至2003年3月5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承诺聘用后在社区服务年限至少2年,非务川户籍考生确认录用后需将户籍迁至工作所在社区。
4.加分和优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加5分,有丹砂街道城市社区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加5分;同等条件下,定居丹砂街道者优先,易地移民搬迁子女优先。
(二)限制报考条件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现役军人及在读大中专院校的;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7.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考察结合、资格复审、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6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报考人员前往丹砂街道人社中心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登记、缴纳报名费100元。
3.报名地点:丹砂街道人社中心(县人社局一楼)
4.报名要求:
报名时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现居住所在村(社区)居住证明及现实表现证明;
(4)符合加分和优先条件的佐证资料。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丹砂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时间经县委组织部审批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考试分笔试、面试两轮进行。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公文写作(城市管理、文字表述能力测试)(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
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3︰1及以上时,根据参考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时,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丹砂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及辖区人员密集公示公告栏内进行公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由丹砂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到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的不进行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核和考察
1.复核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核和考察,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情形之一或复核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核内容:(1)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2)曾因违法犯罪被辞退或者被开除公职的;(3)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五)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丹砂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及辖区人员密集公示公告栏内进行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进行递补。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进行递补。
五、工资待遇和激励机制
(一)工资待遇。一是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采取“基本工资+年终奖”方式发放。基本工资、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按有关规定列入年度预算,基本工资按2000元/月兑现,待务川自治县村(社区)干部薪酬等级序列制度相关实施办法出台后,按其规定执行。二是年终奖实行街道统筹,按年度考核结果实行。
(二)激励机制。一是在社区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评先选优中优先推荐。二是年度考核优秀的,可以纳入当年社区“两委”后备人才库,连续两年考核优秀或获得1次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可以根据社区实际情况按程序优先进入“两委”班子。三是在社区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在符合相关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事业单位、公务员定向招聘招考。四是对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按照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奖励程序,奖励本年本社区集体经济纯收入新增部分的5%—20%。五是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和符合其他奖励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丹砂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0851-2562146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0851-25621467
附件:
丹砂街道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丹砂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5日
原标题:丹砂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wuchuan.gov.cn/xwzx/tzgg/202103/t20210305_67069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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