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贵州南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 “员额制”教师200人公告,本文由贵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网整理,本次招聘人数200人,报名时间为12月23日-27日,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以下为公告详情:
为切实加强南明区教师队伍建设,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通过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员额制”教师,现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程序按照公布简章、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试教、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进行。招聘工作由区属国有企业(贵阳兰明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教投”)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员额制”教师200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南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员额制”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内容
本次招聘的“员额制”教师,是指南明区公办学校在核定编制总额以外,通过兰教投公司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由兰教投公司派遣到公办学校任教。被录取的“员额制”教师以平等自愿的原则与兰教投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2020年12月19日前已与南明区各公办校(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教师(其中,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劳务派遣教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但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2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南明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含已聘用的特岗教师)。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3.截止到报名开始当日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27日(5天);
(二)报名网址:
(点击图片进行报名)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期限。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兰教投公司依据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2.审核期限。网上审核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8日16:00.期间考生对填报有误、不完整、疏漏的个人信息可以进行修正,超过该时间段未进行个人信息修正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3.《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月5日9:00至1月9日09:00期间,登录网站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个人原因遗失导致无法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四)笔试流程
1.笔试时间。2021年1月9日上午9∶00至11∶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考试范围见《贵阳兰明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员额制”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笔试卷面分值150分。
4.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兰教投公司将在报名网站公布“最低笔试合格分数”(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和笔试成绩。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根据《简章》、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在报名网站公布。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放宽学历的需提供在南明区公办学校工作经历证明(含《劳动合同》等);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防疫要求另行通知。
5.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获得试教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试教说明
(一)试教人员名单、试教时间、地点及其它详尽事宜在报名网站公布。
(二)试教总成绩100分,最低合格分数70分,试教成绩未达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依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若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被确定为体检人员。若总成绩末位并列者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则进入加试试教环节,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说明
(一)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兰教投公司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对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可进行1次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二)体检人员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报考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由兰教投公司在本岗位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程序
(一)录用公示。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
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与兰教投公司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所有被录用人员,均由南明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由兰教投公司在本岗位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报到要求。与兰教投公司签订合同后,被录用人员应按公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教师与兰教投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5年。合同期满,根据学校需要和工作表现,可进行合同续签。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及国有企业相关标准执行。
(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见习期十个月,见习期间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见习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执行定级工资;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重要事项
(一)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贵阳兰明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由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因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须按有关要求一并提供)。三项证明缺一不可,因证明不全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请考生谨记。
(二)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涉及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其他详尽事宜在报名网站公布。
(三)按照贵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参加笔试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相关防疫检查,全程佩戴口罩考试,口罩由考生自行准备。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等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五)咨询电话:0851-85952069
本简章解释权属兰教投公司,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兰教投公司研究确定。
附件:
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员额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贵阳兰明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19日
原标题:南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 “员额制”教师简章
原文链接:https://www.nanming.gov.cn/nmxw/zwgg/202012/t20201218_65640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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