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招公告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是“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副会长单位。学院充分利用贵州大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秉承“知行合一,事上磨练”的院训,正朝着建设成为整体办学实力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应用型本科大学的目标迈进。现因事业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
本次招聘所有录用人员属贵州大学科技学院编制,由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按规定发放工资、津贴及缴纳“五险一金”等。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2020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第三次)。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员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7.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现就职单位的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
四、有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工资制度执行。
(二)福利待遇
学院按照相关规定为新进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在重点节日发放节日慰问品、为每位教职工提供住宿等。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微信公众号和其它省内外相关招聘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0年10月28日-11月13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11月13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件标题格式:毕业院校+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贵州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贵州大学科技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附件3.以下简称《采集表》)的各项内容,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采集表、个人简历和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以附件方式打包发送至邮箱:kjxyzzrsgzb@163.com。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扫描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所提交的有关材料信息、证件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试讲)资格。招聘单位收阅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面试(试讲)人员。
(三)招聘面试(试讲)
1.学生工作部专职辅导员考核方式为面试,心理咨询中心专职教师考核方式为面试+试讲。
2.面试(试讲)形式:具体面试(试讲)等相关事宜将在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具体要求: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试讲),个人试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面试(试讲)合格者将在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政审、体检、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试讲)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体检、考察对象。政审、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院研究决定是否按成绩从面试(试讲)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2.面试(试讲)合格者,到原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开具政审材料,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并将政审材料、体检报告扫描件打包至学院组织人事工作部邮箱。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应聘岗位。
3.学院将对面试(试讲)合格者人员的政审材料、体检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我院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公示、聘用
1.政审、体检、考察后,根据政审、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3.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照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4.心理咨询中心专职教师须执行行政坐班制度,负责学院学生心理咨询等相关工作。
六、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工作由贵州大学科技学院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告栏中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2.应聘人员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微信公众号保持持续关注。
3.本公告由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组织人事工作部王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854-706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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