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等规定,按照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2020年7月21日发布《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确定的程序,现将本次公招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0年7月30日—8月7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邮编:402160)
联系方式:组织人事处徐老师 023-49578588 纪检监察室田老师 023-49578007
三、公示要求
1.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 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3. 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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