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贵安新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建立并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根据《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一、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严格规范程序。
(二)招聘教师结合贵安新区实际需求,主要按照学科结构,合理搭配。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农村中小学(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任教。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招聘工作在贵安新区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贵安新区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安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一)2020年,贵安新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25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20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地方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5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
(二)中央“特岗计划”设初中岗位6个,小学岗位14个;地方“特岗计划”设幼儿园岗位5个,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安新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1年内须再参加考试并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3)2017届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在上岗前须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优先聘用条件不累计使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
2.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已取得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1年内须再参加考试并取得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3)2017届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在上岗前须取得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优先聘用条件不累计使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贵安新区户籍人员、贵安新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优先聘用条件不累计使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详见《贵安新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
4.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2017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3. 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4. 其他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 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 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 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 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到岗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
(一)发布《招聘操作方案》
本次《招聘操作方案》及后续招聘事宜统一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上发布。由于本次招聘时间紧,请考生及时查看网上相关通知信息并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考生未及时查看网上相关通知信息和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0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任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贵安新区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任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并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1日(时间段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贵安新区思孟路(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贵安附属小学(暂定,根据网报人数及防疫工作要求,如地点更改将另行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3.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可委托他人持考生本人书面委托书、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查规定的考生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或被委托人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2017届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
(3)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2020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的提供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的《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底)。
(6)如考生为国有企事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8)报考地方“特岗计划”的考生,属于贵安新区户籍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属于贵安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的,须提供乡镇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证明材料。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考生尽量独自前往审核地点,减少无关人员陪同,服从现场审核人员的管理。考生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地点;考生现场审核依序排队,与其他考生保持1米以上距离,全程佩戴口罩。
(四)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未携带或携带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考点。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09:30至11:30。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内容为:
(1)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3日。
2.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的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及要求及时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5(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为1,比例则为1:2)。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及时公布。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贵安新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贵安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后续招聘程序,如在后续招聘环节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后续环节均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在空缺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本岗位已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则在本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等将及时公布。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审查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职审查对象并及时公布。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进入入职审查,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入职审查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过新一轮面试的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入职审查人员。
对入职审查人员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由此产生的空岗,将进行递补,递补方式为:首先从本岗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递补。若仍出现空岗,可在报考我区相同学科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如果调剂后还有空岗,可在报考该岗位或报考该学科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审查,体检、审查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入职审查合格后,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考生注意接听电话和随时关注递补(调剂)相关信息。
(七)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贵安新区与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贵安新区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截止2020年9月1日,2020届高校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毕业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空缺的名额,首先从参加体检落聘的同岗位考生中进行递补。如无递补人员,可在报考本区同学科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完成招聘程序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签订聘任合同时,设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176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新型冠状病毒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以及各级对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贵安新区实际,扎实抓好考务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严格按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五)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85280302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88910835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陈老师13297924424
六、监督及其他事项
(一)省教育厅和贵安新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市(州)、区有关部门投诉。
(二)本《招聘操作方案》解释权属贵安新区招聘领导小组。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安新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贵安新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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