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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操作方案

作者:莘知教育 发布时间:2021-06-02 09:47:58 阅读量:1258 字数:7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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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操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乡镇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建立并完善其教师补充机制,根据《贵阳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操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解决我区乡镇学校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性缺额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教育、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参与的花溪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具体负责“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相关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

  (二)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制定“特岗计划”,结合各学校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严格按照“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我区教师队伍管理。

  四、招聘计划

  本次花溪区共计划招聘国家级“特岗计划”教师17名,其中中学岗位3名,小学岗位14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花溪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在上岗前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3)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确定。

  5.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年、2018年、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3.其他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录用的。

  六、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签约-到岗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时间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

  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先上岗、再考证”的相关要求,不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的阶段性措施,并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程序和制定操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区教育局将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按要求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1日(上午8:30—17:30)

  2.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区教育局在招聘前必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按照花溪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二级乙等级及以上等级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审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小学教育专业考生提供毕业院校或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科方向证明和学习科目成绩单。

  (5)有工作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

  (7)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必须与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区教育局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 资格审查地点:花溪区第二小学万科校区(花溪区田园中路花溪万科大都会内)。

  4.其他事项。

  考生防控准备。所有考生应根据当前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确保资格审查(考试)当天能顺利参加,因不符合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资格审查(考试)的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1)省内考生。省内考生持有健康绿码且体温正常的,所有考生均需佩戴口罩;

  (2)省外考生。对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持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抵达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者予以审核(考试);无健康绿码或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抵达我省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和2次核酸检测,阴性者予以审核(考试)。对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持有健康绿码,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建议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均需佩戴口罩。

  (3)境外考生。境外来(返)黔考生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报备,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入境后在省外或我省隔离满14天,且在我省核酸检测阴性者,不再进行隔离。所有考生均需佩戴口罩。

  (三)笔试

  区教育局对其参加笔试考试的准考证信息进行编排后填写《贵州省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详见附表2),连同考务工作安排于2020年7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在市统筹指导下,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照贵阳市疫情防控规定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2.笔试分值: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报考人员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3日之前进行,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2.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的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教育公告(政务服务→教育领域→教育公告)。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5。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各地要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拟聘人员名单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布。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后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区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报到时间:2020年8月28日前(具体时间另定)。新教师报到后,区教育局须及时将汇总审核后的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填入《贵州省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详见附表3),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备案。

  七、资金安排

  (一)国家“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级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

  (二)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区教育局要积极协调、落实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八、政策保障

  (一)区教育局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区教育局要及时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的入编、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接转的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人员,为其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九、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1年试用期。

  (二)对已入职的特岗教师,区教育局要组织好三年聘任期内的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要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新招聘特岗教师的相关信息要及时录入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中。

  (三)区教育局要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作用和取得成果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等平台上发布,花溪区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招聘工作各环节严格按照贵阳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部署,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六)本次招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1—83851741(区教育局办公室)

           0851—83155167(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0851—83155059(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花溪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一览表》

  2.贵州省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

  3.贵州省2020年(中央或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

  

花溪区操作方案附表1-3.xls.xls

花溪区操作方案附表1-3.xls (1).xls


花溪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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