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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简章

作者:莘知教育 发布时间:2021-06-02 10:41:09 阅读量:1125 字数:1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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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区属国有企业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大渡口区属国有企业非区管干部人员进出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研究,决定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渡口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大渡口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条件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6.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2020426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必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2020426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于20208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家有相应规定的,从其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的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被单位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

2.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4.对2017年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四)特别说明

条件要求上,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均含本科学历;其他条件以此类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和电话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考生于20204269304271700登录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进行查询。

(二)初审报名资格

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招聘企业根据考生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24小时内作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考生进行补充。

专业条件按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三)查询初审结果    

考生务必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204281700,工作人员将对修改后的信息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能参加综合测试。考生应慎重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因填写信息错误和不实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资格审查情况将在网上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各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招聘企业重新确定招聘名额。

四、考试

考试分为综合测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企业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一)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笔试和加试,分值均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加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综合测试(含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综合测试成绩计算方法:

1.无加试的岗位,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    

2.有加试的岗位,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2

综合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综合测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分数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轮次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招聘企业确定。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招聘企业重新确定招聘名额。

1.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企业共同组织。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详见《综合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须于规定时间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加盖相关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单位公章);(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

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经审查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轮次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招聘企业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招聘企业重新确定招聘名额。

2.面试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示,考生也可登录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进行查询。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对于招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且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成绩,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为等额体检,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所报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另外加试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招聘企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企业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企业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六、考察

考察为等额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则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企业组织实施,招聘企业要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将考察有关事宜通知考察人选,并及时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在体检或考察阶段出现缺额的,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轮次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招聘企业确定。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则按前述原则确定。公示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和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企业填写《大渡口区属国有企业非区管干部人员聘用审核备案表》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再报区国资委审定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简章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企业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大渡口区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附件4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名单.docx

附件5QS发布的2019年世界大学前600.xlsx


大渡口国有企业.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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